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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汉朝为何能存在了多年(来看看汉朝是如何吸收秦朝灭亡的教训)

    汉朝为何能存在了多年(来看看汉朝是如何吸收秦朝灭亡的教训)

    秦朝曾经骄傲地崛起,但仅仅14年后就崩溃了。秦朝的灭亡,就像当年的汤武革命一样,警醒了后世的统治者。商朝灭亡后,以周武王、周公为首的西周贵族大力提倡“尊天护民”、“民为立国之本”,以吸取商朝战败的教训。同样,秦朝灭亡后,西汉初期的统治者和学者也在不断总结和吸收秦朝的教训。边肖从几个角度谈到了西汉从秦朝吸取的教训。

    一,休养生息:创造了文景之治

    秦朝迅速灭亡的最重要原因是繁重的徭役和赋税,激化了社会矛盾。徭役方面,董仲舒说,秦代“徭役之力是古代的三十倍”。男人十五岁开始服兵役,到六十岁才蒙混过关。秦统一后,北筑长城,南守武陵山,建阿房宫,修骊山墓,治至赤壁之路,修宫其他殿堂,使防务、交通、工作、事务欣欣向荣。在繁重的劳动中,许多人一去不复返。史书记载“守灵固”,连妇女也会参与劳动。税收方面,秦朝的口税占五口之家总收入的五分之一,地租占十分之一,还有其他杂税等。,再加上繁重的徭役,往往使农业生产无法正常进行,使农民苦不堪言。

    陈胜光武起义:徭役引发的农民战争

    西汉建立后,充分认识到秦朝灭亡的教训,开始改变治国方略,实行休养生息。早在刘邦刚登基的时候,儒生陆贾就经常给刘邦讲解诗歌,但刘邦不肯听。陆贾说“马上得,不如马上治”,讲了秦朝灭亡的教训,让刘邦很惭愧,改变了他的治国思想。从刘邦开始,西汉政府开始采取黄老道家的“无为而治”和“休养生息”的政策。此后60多年间,这一政策经历了吕后、文帝、景帝三个时代。

    影视作品中的刘邦

    休养政策有很多方面。首先,要“与民同息”,减轻农民负担,才能恢复经济。西汉初期没有大规模的工程建设。看到萧何建造的宫殿富丽堂皇,刘邦指责他“天下匈人辛苦数年,成败未可知。”刘邦之后,吕后、文帝、景都帝都很节俭,“在宫苑骑马无所得”。西汉初期的徭役与秦朝相比,大大减少。开始服徭役的年龄从十五岁提高到二十岁,服徭役的次数减少到三年一次。地租方面,西汉初实行“十五税一税”,后降为“三十税一税”,口税由120元降为40元。西汉的这些措施无疑是有利于经济复苏的。其次,在行政上,尽量不要进行煞费苦心的改革,主要是“因循旧制,不变应万变”。西汉初年提倡“无为而治”,就连宰相萧何、也在2000年“没日没夜地饮酒”不怎么过问政务,成为清虚治国的典范。第三,外交上,尽量不要发动战争,以和平为主。刘邦北伐匈奴遭遇“邓白之围”后,开始用亲民政策为匈奴服务。

    古代劝农桑

    西汉初年60年的休养生息,无疑取得了巨大的成就。到汉武帝继位时,汉朝人口已经从汉初的1000万左右增加到5000万。当地经济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。人们把文帝、景帝时代称为“文景之治”,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盛世。司马迁在《平淮书》中对此大加赞赏:

    除非发生水灾或旱灾,人民会给他们的家庭足够的食物,他们都会吃饱,而国库会有更多的货物和财富。首都的钱多得教不过来。太仓的谷子,因陈晨乡音,溢积于外,以致腐败,不能食用。——《史记》

    汉阳陵博物馆

    二,矫秦法之弊——开启了以儒入法

    秦朝灭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刑法过重。自商鞅以来,秦贯彻了法家依法治国、重刑轻刑的思想。秦统一后,秦律在全国推广。秦律的残酷在历史上是罕见的,比如大规模的实行肉刑,实行不人道的“坐在一起”的方法,可以说是恩慈恩慈的断绝。秦律的残酷结果就是产生了大量的拷问者,秦朝很多大工程都是这些拷问者参与的。《汉书》记载,秦代刑法过重,使“邪恶并存,衣蔽道,城为市,天下忧怨,崩乱造反。”前206年,刘邦进入咸阳,宣布废除秦律,实行“约法三章”,令“秦人皆大欢喜,争牛羊酒食,以供军士食粮。”可见当时百姓对秦律的痛恨程度。

    出土秦简

    西汉初期的主要统治者都意识到了秦律的严酷,并注意吸取“秦以刑为巢”、“服刑而死”的教训。西汉初,秦律大规模被禁。刘邦时期,萧何奉命制定“九章律令”,废除了家刑和同坐之法。汉惠帝时期,废除了“携书法”,很多人只传播和携书。汉文帝时期废除了舐、舔、剜左右脚趾等几种体罚,答案分别改为300和500。景帝在位期间,把答案从500改为300,又把答案从300改为200。景帝六年,答案由三百降为二百,答案由二百降为一百,并规定答题用笔的尺度以降低度数。此外,汉初免罪、赦免死罪、“怜老弱”等诏令屡禁不止。当然,西汉的刑法还是比较苛刻的,但相比秦律,已经是轻刑慎法了。

    韩法律

    西汉时期,人们不断反思秦代法家思想的弊端。比如司马谈在《论六经要义》中说:“亲敬之恩,绝矣。可以做一段时间,但不能做很久。”贾谊认为,秦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“禁文拷问法,先奸后仁,以暴制暴为天下之始”[S2/]。同时,试图将儒家的道德观念融入法律体系,称为“辅礼入法”汉武帝时期,儒家思想成为官方思想,“辅礼入法”得以实现。当时的董仲舒、龚等人以“五经”为审判标准,得到汉武帝的支持和提倡。董仲舒晚年退休回乡后,“朝廷每次有政论,都派廷尉张汤到陋巷问得失”(后来的韩曙)。后来董仲舒写了《春秋狱判》一书,成为汉代狱判的标准之一。

    董仲舒

    春秋时期的越狱方式灵活、人性化,更容易被官民接受,因此对后世影响深远。汉朝以后,历代王朝都根据儒家经典和原则修改法律。到了唐代,《唐律》颁布,正式将儒家伦理写入法律,标志着中国“辅礼入法”的基本完成。汉代春秋审判也是汉代统治者改造秦法的重要创举,是中国法律史上的重要事件。

    三,改郡县为郡国——矫枉过正的表现

    秦朝废除分封制,全面实行郡县制,这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。但是,分封制比东方六国的人民更优越。比如秦建立之初,宰相王万主张分封子弟,说“诸侯初破,燕齐荆远,不为王,而为充。请立哲人,只为幸。”到了前214年,秦始皇在咸阳宫大摆宴席,全国各地的春大夫向秦始皇出主意,实行分封制。

    “我闻于——岁之殷周,而我对我的孩子负责。如今陛下有了家,儿女都是普通人。有田昌和刘清的大臣,没有辅笔。为什么能救他们?”——《秦始皇本纪》

    这些建议遭到了李斯和秦始皇的拒绝,并造成了臭名昭著的“焚书坑儒”事件。

    秦代郡县图

    秦朝灭亡后,人们误以为郡县制的实行也是其灭亡的原因之一,于是予以纠正。例如,项羽分封了14个王子,他自称为“楚国的霸主”汉朝建立后,刘邦封韩信为楚王,彭越为梁王,英布为淮南王,臧茶为燕王(后改名卢绾),张耳为赵王,吴锐为长沙王,韩王信为汉王。而关中地区和洛阳地区实行郡县制,出现了郡国并存的局面。后来刘邦消灭了这一行异姓诸侯,再分封刘氏九个诸侯,杀白马为盟,誓称“非刘氏为王,天下共战。”这样的行为明显矫枉过正。《汉书·诸侯王表》记载“汉初,全国有新定,同姓者少,罚失秦孤立,故分疆域立二等爵位,矫枉过正……”。

    西汉郡县状况

    刘邦的行为相当于开了历史的倒车。当地方诸侯羽翼丰满的时候,就开始与中央抗衡。从此,西汉的仁人志士开始思考限制诸侯的政策。比如贾谊提出了“人多资源少建诸侯”的政策,晁错提出了减少诸侯的政策,但最终在汉景帝年间爆发了“七国之乱”。只是到了汉武帝时期才实行“推恩令”等措施,彻底击溃了地方诸侯势力。西汉的这个教训很多朝代都吸取了,但也有朝代反其道而行之。比如西晋开国后,为了掩护皇族,对孩子进行分封,最终导致了“八王之乱”。可见,历史的进程不是一帆风顺的,总是曲折的。

    参考资料

    林建明的秦汉史